1000万以上
注册资本
有限责任公司
企业类型
5年以上
经营时间
未报到/开业
纳税类型
1000 万
实缴资本
广东深圳
公司地址
深圳悦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拥有庞大的专业服务团队,现有固定员工200多人。公司在发展中注重与建筑业资深人士合作交流,以及拥有多名曾多年在政府相关部门工作的资深专业认识,共同发展壮大,为建筑业企业拥有更强大的竞争力贡献微薄之力。 自成立以来主要以建筑业企业工程资质经营咨询为主,专业为建筑行业提供资质帮扶咨询,协助企业解决资质新办、升级、转让、增项、延期的专业公司,服务范围包括建筑业施工资质、建筑工程设计资质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、城市园林绿化资质、施工劳务资质等。 我司专业为深圳建筑施工单位提供资质申请,增项,延期,升级,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服务的综合性公司。 主要服务项目: 一、资质类(100%通过) (1) 建筑业企业施工总承包资质、专业承包资质、施工劳务资质新办和升级及延期 (2) 建筑业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其他建筑业相关资质 二、资质转让类 (1) 建筑公司含资质转让(包含有市政,房建,机电总包二、三级资质;装饰,幕墙,消防,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资质;钢结构,防水防腐,城市照明、机电安装等三级资质及模板脚手架,劳务等资质)
经营范围
0 万
江苏南通
租赁业务;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;融资租赁服务(限外商投资企业经营);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;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;汽车租赁;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(仅限融资租赁企业经营);
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、技术服务;经济信息咨询;金融信息咨询;企业管理咨询;投资咨询;投资管理;股权投资;提供金融中介服务(根据法律、行政法规、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,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);互联网项目投资(具体项目另行申报);投资兴办实业;在网上从事商贸活动;国内贸易。(以上各项涉及法律、行政法规、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,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);财务咨询、商业信息咨询(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);公关策划。(以上各项涉及法律、行政法规、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,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)。
北京北京
企业管理;技术开发、技术推广、技术转让、技术咨询、技术服务;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;计算机系统服务;基础软件服务;应用软件服务;软件开发;软件咨询;产品设计;模型设计;包装装潢设计;教育咨询(中介服务除外);经济贸易咨询;文化咨询;体育咨询;公共关系服务;会议服务;工艺美术设计;电脑动画设计;企业策划;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广告;市场调查;数据处理(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、PUE值在1.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);企业管理咨询;健康管理、健康咨询(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)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(不含营业性演出);文艺创作;承办展览展示活动;影视策划;翻译服务;餐饮管理;酒店管理。
投资管理,资产管理
上海上海
房屋建设工程施工,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施工,绿化养护,机电安装建设工程施工,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施工,建筑智能化建设工程专业施工,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,建筑幕墙建设工程设计与施,电脑图文设计制作,会展会务服务;销售建筑材料,环保设备,木材,木制品,水暖器材,机电设备,花卉,水泵,阀门,机械设备及配件,五金交电。 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】
河北石家庄
市政工程、建筑工程、防水工程、港口与海岸工程、土石方工程、铁路工程、公路工程、隧道工程、桥梁工程、飞机场及设施工程、仿古建筑工程、钢结构工程、园林绿化工程、室内外装饰工程的设计与施工;房地产开发与经营;水电设备、管道设备安装;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;招标代理;建筑物拆除(爆破除外);普通货运;污水处理;企业管理咨询;物业服务;仓储服务(危险品除外);建筑劳务分包(劳务派遣除外);机械设备租赁;机械设备及配件、建筑材料、金属材料(稀贵金属除外)、矿产品(石油、煤炭除外)、润滑油、机电设备、通讯设备的销售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
浙江台州
1、水利总包二级(剥离转让) 2、公路总包二级(剥离转让) 3、建筑总包二级(剥离转让) 4、建筑总包二级、市政总包二级(剥离转让) 5、市政总包二级(剥离转让) 6、市政总包二级、水利总包二级(剥离转让) 7、市政总包二级、公路总包二级(剥离转让) 8、水利总包二级、公路总包二级(剥离转让) 9、建筑总包一级(剥离转让) 10、公路总包一级(剥离转让)
广东东莞
动产典当服务、不动产典当服务、财产权利典当服务、其他典当服务、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〓
辽宁沈阳
为企业提供贸易融资,销售分户账管理,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,应收账款管理与催收,信用风险担保服务。(不得从事吸收存款、发放贷款等金融活动,禁止专门从事或受托开展催收业务,禁止从事讨债业务)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。)